各位亲爱的毕业生:
祝贺你们顺利毕业!为方便大家办理户籍迁移,现就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的几种情况及具体操作步骤告知如下:
一、户籍未迁入学校
系统会自动办理完成,毕业生本人无需操作。
二、户籍迁入学校
(一)户籍迁出
1、云离校平台线上办理
毕业生登录云离校系统填报户口迁入地等信息并提交,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电子签章的《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》。彩色打印后,携带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,前往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拿到《户口迁移证》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到云离校系统,保卫处网上审核后完成离校手续。
2、线下办理
①.毕业生可前往保卫处窗口线下填写《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》。填写完毕后,携带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,前往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拿到《户口迁移证》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到云离校系统,保卫处网上审核后完成离校手续。
②.三校区线下办理地址
(二)户籍保留
1、有以下几种情况的,系统会自动办理完成,毕业生本人无需操作:
①.考取本校硕士和博士的毕业生。
②.考取本市其他高校硕士和博士的毕业生,户籍可暂时保留在学校,待开学后去录取院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。
③.已申请上海落户的毕业生,户籍可暂时保留在学校,待落户批复取得后,可直接至落户地派出所申报户口。
2、根据公安机关建议,为便于毕业生毕业后办理户籍类事项,有以下几种情况的,不建议户籍保留,建议迁回原籍:
①.毕业后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。
②.毕业后继续考研。
③.毕业后在上海就业但无法落户上海。
④.毕业后回原籍地工作。
3、如有上述情况的毕业生系统未自动办理完成,或者有其他情况户口暂时无法迁出的毕业生,可在云离校系统申请户籍保留,填写承诺书并写明原因,保卫处网上审核后完成离校手续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迁往地址请务必具体到门牌号(xx省xx市xx路xx弄xx号xx室,不是派出所地址)。如不清楚地址,请询问家人或工作单位的人事确认户籍迁往地址。
2、考取外省市高校硕士和博士的毕业生,建议迁移户籍,迁往地址可填写录取院校所在的地址,待入学后申报户口。
3、毕业生户籍保留在学校期间,公安机关将不再提供办理居民身份证有关户籍的事项。
4、户籍迁移需要本人办理,如需委托他人代办,被委托人须持有公证处开具的《公证书》,或委托人通过随申办app“亮证授权”委托他人办理。
5、《户口迁移证》有效期为一个月,迁出后要及时办理落户。
联系电话:
一站式服务中心:66131051
宝山校区:66134278 66132014
延长校区:56331897
嘉定校区:69982400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2024年6月